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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攻略及申报审批流程全解析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年龄要求":一般要求申请人为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2. "工作要求":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创业实体签订合作协议。 3. "购房要求":在济宁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4. "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就业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 6.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购房发票":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 "银行流水":近期的银行流水证明。 9.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政策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使用官方APP,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 2. "现场审核":根据系统提示,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 3. "审批结果":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审批结果,申请人可以举报 -
申报审批流程
以博士研究生为例:
一、名单征集。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多种渠道征集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名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取初步符合享受济宁市引才补贴的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名单,推送至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济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用人单位也可直接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
二、征求意见。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征集名单,征求博士研究生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组织填写《济宁市新引进博士人才房票补贴审核表》,汇总形成申领人才房票补贴人员名单。
三、联合审核。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确定人才房票拟发放人员名单。
四、名单公示。新引进博士人才房票发放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新引进博士人才房票发放人员名单,向人才所在单位发放相应面值的房票。
六、资金兑付。开发企业持人才房票(正联)、新建商品房住宅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凭证等材料,报送至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10月底前汇总审核未兑付的已使用房票,所需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备注: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和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全日制专科生人才房票,由各县(市、区)负责审批并发放。博士研究生人才房票,由济宁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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